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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3-2035年)(2018年修编)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4-03 15:29    浏览量:

 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匮乏、木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的国家,近年来,全国每年有50%以上的木材需要从国外进口,而且进口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为保障我国木材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2013年、2015年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作出了安排部署,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提升木材自给能力已刻不容缓。广西地处亚热带,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优越,林地资源丰富,林木生长快,是南方重要集体林区,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有优势、有基础、有潜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对于全面保护天然林和改善生态环境,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有效缓解我国木材供需矛盾,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强区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一、规划修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要求部署,2011年6月自治区林业厅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2011~2020年)》上报国家林业局,规划规模为333.34万公顷。2013年1月国家林业局在各省(区)规划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规划安排广西建设规模187.16万公顷,为衔接国家规划,2015年2月自治区林业厅首次组织修编自治区规划,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修编后全区储备林基地建设规模为187.16万公顷,与国家林业局安排广西任务一致。2017年底,根据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对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反馈意见,要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进行科学修订,确保实施进度合理。此外,2018年3月,国家林业局又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将国家储备林规划期确定为2018~2035年,展望到2050年,规划安排广西任务180.44万公顷,规划突出新时期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工程、投融资机制创新等。为与国家新的规划相衔接,2018年自治区林业厅再次组织修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3~2035年)(2018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任务维持187.16万公顷,将规划期延长与国家规划一致。
  二、建设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涉及全区14个市的81个县(市、区)及14个区(中)直林场和2个国有企业,共97个主要建设单位,其他县(市、区)和企业等可根据林业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建设。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广西的战略部署,以建设全国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科技为支撑,以政府发动、政策推动、利益驱动、示范带动为抓手,新造高效林、改培现有林、抚育提质量三管齐下,优化树种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培育优质森林资源,为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广西作出贡献。
  四、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原则。
  坚持科技引领、示范带动原则。
  五、规划目标
  规划(2013-2035年)23年时间,建立国家储备林基地187.16万公顷,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93.71万公顷,现有林改培45.52万公顷,抚育及补植补造47.63万公顷。2013-2017年已累计建立国家储备林基地39.32万公顷,今后18年间(2018-2035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147.84万公顷,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78.59万公顷,现有林改培38.60万公顷,抚育及补植补造30.65万公顷。争取将广西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形成树种搭配基本合理、结构相对优化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为建立稳定、可持续、经济的国家木材安全保障体系做出贡献。
  六、规划期限
  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是一个时期的阶段性规划,规划总期限为23年,即从2013~2035年,2018年修编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为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分三个阶段实施,近期为2018-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七、建设布局
  以现有资源分布为基础,结合规划造林树种的产区区划,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地理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林地利用情况和传统种植习惯,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分为桂南、桂东、桂西、桂北、桂中五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布局。各基地布局按照生态区位、区域特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规模和发展重点。
  八、建设内容和任务
  建设内容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现有林收购培育和现有林收购储备等工程,适时划定国家储备林。
  集约人工林栽培: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93.71万公顷,按培育周期分,10年以下工业原料林面积50.80万公顷,11-30年中周期用材林面积22.90万公顷,30年以上长周期大径级用材林面积20.01万公顷。
  现有林改培:实施现有林改培面积45.82万公顷,按培育周期分,10年以下工业原料林面积33.76万公顷,11-30年中周期用材林面积7.19万公顷,30年以上长周期大径级用材林面积4.87万公顷。
  抚育及补植补造:实施抚育及补植补造面积47.63万公顷,按培育周期分,10年以下工业原料林面积1.97万公顷,11-30年中周期用材林面积26.32万公顷,30年以上长周期大径级用材林面积19.34万公顷。
  支撑体系建设:种苗保障;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营林道路、科技支撑体系、资源监测体系和监管系统。
  国家储备林划定:选择划定范围,制定划定条件和标准,落实划定任务。
  九、重点建设项目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投资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已经成为社会投资热点。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先后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国家林业局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的通知》(林规发〔2016〕15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工作的通知》(办贷字〔2015〕2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工作的通知》(办丰字〔2015〕51号)等系列政策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发挥"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依托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广西西江经济带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商业银行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外资银行贷款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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